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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河谷-中南大学低碳与氢冶金联合实验室管理条例

时间:2025-01-03

淡水河谷-中南大学低碳与氢冶金联合实验室管理条例


淡水河谷-中南大学低碳与氢冶金联合实验室是由巴西淡水谷和中南大学共同建设,用于支持低碳冶金,是从事教学和科学研究的基本平台,凡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必须遵守本管理条例。

1.实验室由学院统一管理,实行实验室主任总体负责、实验室管理人员分片管理的制度。实验室使用人员须向实验室管理人员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办理使用登记手续,按实验室管理人员的要求使用实验室。未经申请许可人员不得在实验室逗留,更不许随便操作设备和仪器。

2.实验室使用人员必须接受实验室安全教育,并进行实验室管理制度和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学习,合格后方可进入实验室使用实验设备和仪器,实验室使用人员所承担任务的负责人为第一安全负责人。

3.在使用实验设备和仪器前,实验室使用人员应与实验室管理人员一起检查实验仪器设备状况后再进行实验,如有异常,向实验室管理人员汇报,待排除异常后再开始实验。实验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保持实验室卫生,不得离开实验室,确保实验室水、电、气、试剂和仪器设备安全使用,实验结束后,关闭水、电、气开关和仪器设备,并整理实验室,实验室管理人员对实验室卫生、安全、实验仪器设备等状况验收合格后才能办理销账手续。

4.实验室使用人员不得擅自改装和将实验设备或仪器搬出实验室使用,确因实验需要,必须得到实验室管理人员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实验结束后须恢复,实验室管理人员验收合格后办理销账手续。

5.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或损坏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向实验室管理人员汇报,由实验室主任、实验室管理人员和实验室使用人员组成事故责任鉴定委员会,确定仪器设备故障或损坏责任,由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联系维修,事故责任人须参与维修过程,维修费用由事故责任人承担,事故处理完毕后,须作书面总结报告,方能再次申请使用实验室。

6.工作日使用实验室由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开门和关门,工作日外需使用实验室的,必须在工作日内向实验室管理人员办理借用手续,并在上班时归还,不得转借,更不许私配钥匙,否则将停止其使用实验室,并通报批评。

7.实验室实行对外开放服务,外单位人员参观、使用实验室,须向系主管领导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到相应实验室管理人员处办理登记手续,方可参观、使用。外单位人员参观实验室须在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引导下进行,不得拍摄和测绘。外单位人员使用实验室应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并支付相应使用成本。参观、使用实验室的负责人为第一安全责任人。

实验室矿样存放管理制度


  实验室内只允许存放当天做实验所需的矿样,矿样要求存放在矿样暂存柜中或划定的矿样暂存区域黄线内,当天实验结束当天清理完毕,不允许存放过夜。



实验气体安全管理制度


1. 实验气体实行统一采购,设定专门的气体存放仓库,由专人管理,可燃气体与氧气分开存放。

2. 为减少气瓶存放数量,实行余气共享制度,即上一个使用气体的课题组的剩余气体必须转交给下一个需要使用气体的课题组使用。

3. 使用气体的人必须熟悉气体的性质,遵守《气体钢瓶安全操作规程》、 《减压器安全操作规程》以及相关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4. 使用气体必须登记好气体使用记录。

5. 使用气体前必须检查气体管路的气密性,打开通风设备。

6. 使用危险气体必须开启危险气体报警器,一旦报警器报警响起,必须立即关闭钢瓶阀门,检查气体泄漏原因。

7. 有害废气必须经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排放。

8.定期更换气体管路、接头、设备上的气体密封件等。



气体钢瓶安全操作规程



1. 在搬动存放气瓶时,应装上防震垫圈,旋紧安全帽,以保护开关阀,防止其意外转动和减少碰撞。搬运充装有气体的气瓶时,最好用特制的小推车,也可以用手平抬或垂直转动,但绝不允许用手执着开关阀移动。

2. 可燃性气体钢瓶必须与氧气钢瓶分开存放,钢瓶放置必须要用气瓶固定架固定稳妥;气瓶要远离热源,避免曝晒和强烈振动;一般实验室内同一种气体存放气瓶量不得超过两瓶。

3. 绝不可使油或其他易燃性有机物沾在气瓶上(特别是气门嘴和减压阀)。也不得用棉、麻等物堵漏,以防燃烧引起事故。

4. 使用钢瓶中的气体时,要用减压阀。减压阀中易燃气体一般是左旋开启,其他为右旋开启。不可将钢瓶内的气体全部用完,一般要保留0.5MPa的残留压力,氢气要保留2MPa的残留压力。

5. 开、关减压器和开关阀时,动作必须缓慢;使用时应先旋动开关阀,后开减压器;用完,先关闭开关阀,放尽余气后,再关减压器。切不可只关减压器,不关开关阀。开瓶时阀门不要充分打开。

6. 使用高压气瓶时,操作人员应站在与气瓶接口处垂直的位置上。操作时严禁敲打撞击,并经常检查有无漏气,应注意压力表读数。

7. 氧气瓶或氢气瓶等,应配备专用工具,并严禁与油类接触。操作人员不能穿戴沾有各种油脂或易感应产生静电的服装手套操作,以免引起燃烧或爆炸。

8. 各种气瓶必须定期进行技术检查。气瓶瓶体有缺陷、安全附件不全或已损坏,不能保证安全使用的,切不可再送去充装气体,应送交有关单位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减压安全操作规程


1. 各种气体专用的减压器,禁止换用或替用。

2. 减压在专用气瓶上应安装牢固。采用螺扣连接时,应拧足5个螺扣以上,采用专门夹具压紧时,装卡应平整牢靠。

3. 减压器接通气源后,如发现表盘指针迟滞不动或有误差,应由专业部门修理,或更换新的减压器。

4. 在满足实验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调小减压器出口压力。

5. 禁止用棉、麻绳或一般橡胶等易燃物料作为氧气减压器的密封垫圈。

6. 液化石油气和溶解乙炔气瓶、液体二氧化碳气瓶等用的减压器必须保证减压器位于瓶体最高部位,防止瓶内液体流出。

7. 减压卸压的顺序是:先关闭高压气瓶的瓶阀,然后放出减压器内的全部余气,放松压力调节杆使表针降到0位。

8. 不准在高压气瓶或集中供气的汇流导管的减压器上挂放任何物件。